一名华裔男子因在女友妹妹房间安装针孔相机,被控非法入侵建筑物及侮辱他人贞洁。案件今日在居銮推事庭审理,被告当庭认罪,被判罚款总额5000令吉。
认罪获罚 免牢狱之灾
48岁的被告叶智铭(译音)面对两项指控。第一项罪名为非法入侵建筑物,指他于1月11日晚上8时10分,未经允许进入女事主位于优景苑的住家房间,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最高可判3年监禁或5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罪名为蓄意侮辱他人贞洁,指他在同一时间在女事主房内安装隐藏摄像头,侵犯其隐私,引起不安,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罪成可判至少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每项罪名分别被判罚款25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需各坐牢5个月。被告随即缴清罚款,成功免除牢狱之灾。
求情称为人父 盼轻判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求情表示自己已离异,并需独自抚养三名子女,且为初犯,希望获得轻判。推事慕斯达金最终裁定罚款惩处。
此案主控官为希蒂鲁法拉副检察司,被告律师为颜显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