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无业男子因非法闯入住宅并持有巴冷刀,被法院判处五年两个月监禁。
42岁的被告莫哈末诺阿林面对两项指控。
持有危险武器与非法闯入住宅
根据第一项指控,被告于2023年2月26日早上9时50分,在石角凤凰花园一条小巷内,在背包中非法持有巴冷刀,违反1958年《腐蚀性及爆炸性物品与危险武器法令》第7(1)(a)条文。该条文规定,罪成者可被判处不少于五年、最高十年监禁,并可能面临鞭笞。
第二项指控涉及非法闯入一名71岁老翁的住宅,违反《刑事法典》第448条文,该罪行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院裁决与案件经过
法官艾瑞丝裁定,被告因第一项罪名被判五年两个月监禁,第二项罪名则判处一年三个月监禁,所有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被扣留之日起同步执行。
案发当天,受害者目睹一名陌生男子翻越篱笆,并试图打开其住宅大门未果,随后闯入停放在车库的一辆本田车内。受害者立即报警,警方于15分钟后赶到现场,发现被告仍戴着头盔在车内熟睡。
进一步调查发现,受害者放置在车内的另一辆轿车钥匙失踪,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出背包、巴冷刀、安全头盔及剪线钳等物品。最终,被告主动交出偷走的轿车钥匙。
调查显示,被告拥有多项犯罪前科,并在闯入受害者住宅时持有巴冷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