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失业男子因不满妻子索取香烟,愤而持割草机轴线袭击对方,并在车内继续施暴。最终,他被法院判处两年监禁及鞭笞三下。
被告承认罪行 判决即刻执行
40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鲁阿都阿兹20日在法官阿菲达面前承认两项修正控状罪名成立,当庭获判刑罚。
争执升级 妻子遭两度施暴
案情显示,事发于2月5日下午3时,39岁的受害者向丈夫索取香烟,引发争执。过程中,被告情绪失控,用割草机轴线抽打妻子的左臀部,导致她受伤。
事后,被告虽向妻子道歉,但妻子坚持报警。当她进入车内准备前往警局时,被告跟随入座后座,再次动粗,不仅拳打妻子脸部,还扯住她的头发。
因不满妻子坚持报警,被告最终亲自将她送往警局报案。受害者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证实她多处瘀伤和伤口。
法院判决 被告获刑两年鞭三下
根据判决,被告面对两项指控:
- 蓄意伤人罪(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与第326A条文同读)——因拳打妻子脸部,被判6个月监禁。
- 持械伤人罪(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与第326A条文同读)——因使用割草机轴线袭击妻子,被判两年监禁及三下鞭刑。
法官下令两项刑期同时执行,并从被告2月7日被捕当日起计算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