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表示,若航班延误超过五小时,乘客可选择退款。

该委员会消费者事务总监普丝巴拉塔指出,无论是本地或国际航空公司,都必须按照原有付款方式向乘客退款。

“这为不愿继续行程或行程目的已不相关的乘客提供了新的选择。”

她在马新社电视访谈节目《The Nation》中表示,此政策是2016年《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MACPC)修正后的一部分,并已于去年9月1日生效。

“尽管航空公司仍可提供航班积分或旅游劵,但首要选项必须是按原付款方式退款,最终选择权归乘客。”

她补充,此规定同样适用于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恶劣天气、空中交通管制限制,以及天灾如火山爆发或地震等突发状况。

若乘客决定取消行程,航空公司必须退还燃油附加费、税务及相关费用,包括离境税、乘客服务费及碳排放费等。

“这项规定适用于可退款及不可退款机票。”

此外,航空公司若调整预定起飞时间,必须提前至少两周通知乘客。

“因技术问题或天气恶劣,航空公司可更改航班时间,但基于商业考量,航班起飞前两周内不得调整预定时间。”

她强调,MAVCOM通过乘客投诉及航空公司提交的月度报告,监督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根据《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第22条,航空公司若违规,初次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二次及后续违规罚款将增至10倍。

截至目前,该委员会已对违规航空公司累计处以高达485万令吉的罚款。

此外,该准则要求所有取消的航班必须立即从所有预订平台下架,包括线上及线下旅行社的平台,以防消费者误购不存在的航班。

在超额预订情况下,航空公司必须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通知乘客无法登机,若乘客已登机,则不得要求其下机。

同时,乘客提交投诉的期限由原本的一年延长至两年,以便有更多时间寻求解决方案。

尽管如此,MAVCOM仍鼓励乘客在航班受影响后尽快投诉,以便迅速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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