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现役刘姓女军人,在与前女友交往期间,趁视讯聊天时偷偷录下对方裸露画面,分手后竟以此勒索,威胁若不支付1万元封口费,就将影像外流给对方家人。前女友因恐惧隐私曝光,无奈汇款,事后愤而报警。士林地检署侦结后,以妨害性隐私及散布不实性影像罪对刘女提起公诉。

分手后竟勒索封口费
据调查,刘女与小花(化名)曾交往约7个月,感情生变后分手。然而,刘女早在交往期间便暗中录下视讯通话时小花裸露及自慰画面,对方全然不知。分手后,这段影像竟成为勒索工具。

恐吓汇款 遭警追查
2024年11月18日下午3时,刘女通过微信联系小花,直接传送偷拍影像,并威胁道:“不给钱,我就把影片传给你家人!”小花惊慌不已,害怕隐私外流,只能在当天下午5时11分,硬着头皮汇款1万元到刘女银行账户。

事后,小花越想越气,决定报警处理。警方调查刘女账户交易纪录,发现小花所述属实,并传唤刘女到案。面对警方出示的证据,刘女不得不承认犯行,却辩称“只是想要讨回交往期间的花费。”

检方起诉 建请法院严惩
检警比对小花证述、对话记录及汇款凭证后,认定刘女未经同意偷拍私密影像,并利用影像勒索财物,涉无故摄录性影像及恐吓取财罪,依法提起公诉,并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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