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日早在新加坡被处决的大马死囚潘尼尔,获新加坡上诉庭批准暂缓执行死刑,以等待两项未决事项的裁决。

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透露,新加坡监狱当局昨晚已通知潘尼尔的家属,法官吴必理批准暂缓执行死刑。

“明天不会执行死刑。我很高兴地说,(明天)不会发生这种事。”

苏仁德兰引述判决解释,暂缓执行的首个原因是《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第18(1)和(2)条文的合宪性仍在法律挑战中。该条文规定,凡被发现持有受管制毒品者,除非能提供相反证据,否则将被推定为拥有该毒品,并知晓其存在。新加坡法庭仍在审理这些条文的有效性,裁决结果可能影响潘尼尔的定罪。

其次,潘尼尔仍有一宗针对前律师的不当行为投诉尚未解决,该案件仍在处理中。

现年37岁的潘尼尔因于2014年9月3日携带51.84克海洛因进入兀兰关卡,于2017年被判处死刑。

多名马来西亚非政府组织及政府议员呼吁停止执行死刑,并敦促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介入干预。此外,稍早前,7名联合国专家也呼吁停止处决,并敦促马来西亚政府支持潘尼尔的案件。

上一则新闻女子遭恶狼囚禁12小时 因“站不起来”侵犯未遂
下一侧新闻无法负担洗肾费用 大马许多肾患者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