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一名38岁女子因介入一对老夫妇近半世纪的婚姻,需赔偿妻子20万令吉。同时,法院谕令涉案的74岁丈夫支付72岁妻子一次性20万5000令吉的赡养费,并平分婚姻资产。
此外,法院也要求丈夫与情妇共同支付10万令吉的堂费。
婚外情证据确凿,丈夫否认遭驳回
法官拿汀巴杜卡艾维洛在判决中指出,尽管案件主要依靠间接证据,但这些证据清楚显示丈夫与情妇之间的亲密关系。他们曾同居、在情妇家中过夜、在新加坡同住,并尝试进行体外人工受孕(IVF)。更关键的是,丈夫曾亲口向妻子承认婚外情。
尽管丈夫声称自己患有勃起功能障碍,否认欺骗妻子,法官仍驳回其说法,认为他未能提供任何医疗证据支持自己的说辞。艾维洛强调,不育并不意味着没有性交能力。
情妇积极破坏婚姻,法院严惩
判决书提到,这名情妇不仅维持与人夫的关系,还对正宫的精神状态毫不关心。两人往来的电邮内容显示,情妇曾多次敦促丈夫与妻子离婚,进一步破坏他们的婚姻。此外,她试图通过IVF怀孕,更表明其意图与丈夫建立长期关系。
妻子牺牲巨大,法院综合考量
法院在财产分配时,也考量到妻子多年来为家庭付出的努力。她不仅抚养六名子女,还帮助照顾三名孙子。
法官指出,这对夫妇自1977年结婚,妻子虽然拥有商业文凭,却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而放弃个人职业发展,甘愿成为家庭主妇,牺牲巨大。因此,在分配婚姻财产时,法院充分考虑了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