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陈姓怪手司机与在KTV工作的女子小薰(化名)相识后,因觊觎对方美色,将其强行带回住处,并囚禁约12小时,企图性侵。然而,由于无法勃起,未能得逞。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陈男1年10个月有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小薰原本是朋友。2022年1月某晚,陈男到小薰工作的KTV饮酒,醉后提出要送她回家。两人共同搭乘计程车离开,但陈男仅向司机报上自己住处的地址。到达目的地后,他强行将小薰拉下车,并拖进屋内。
进入住处后,陈男露出真实面目,抢走小薰的手机,随后脱去她的衣物并殴打对方,将其囚禁在屋内。小薰遭到殴打,全身多处受伤,而陈男不仅未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威胁道:「妳以为我不敢强X妳?」随后企图施暴,甚至咬伤她的私密处。然而,由于小薰极力反抗,加上陈男无法勃起,最终未能得逞。
翌日清晨,小薰佯称身体不适,若不就医恐有生命危险,才得以脱困。她在医院趁机向护理师求助并报警,案件因此曝光。
面对指控,陈男辩称确实曾与小薰一同回家,但否认有性侵意图,反指小薰醉后对他发脾气,将他打伤,并砸坏家中物品。他还声称小薰习惯裸睡,否认曾脱去她的衣物或企图性侵。
然而,医院采集的生物证据显示,小薰的贴身衣物及私密处等多处均检出男性DNA,其型别与陈男相符。此外,小薰身上多处伤痕,与她的供述相符。法院综合相关证据后,不采信陈男说法,最终判处其1年10个月有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