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夫妇因在公众场合露内衣裤被控猥亵罪,引发网民好奇:为何沙滩穿比基尼或三角泳裤却不违法?
律师郭伟廷解释,虽然泳装与内衣裤设计相似,但在海滩、泳池等特定场所,泳装被视为功能性服饰,而非私密衣物,因此不会构成猥亵行为。
根据刑事法典第294条文,在公众场合从事猥亵行为或穿着猥亵服饰,最高可被判3个月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然而,猥亵的定义取决于社会道德标准,而非布料多少。
郭伟廷指出,内衣裤是日常穿着的私密衣物,在公众场合暴露可能被视为挑衅社会道德标准,而泳装专为游泳或日光浴设计,符合海滩的社交规范,因此不会构成犯罪。
他举例,在商场暴露内衣裤可能被视为不当行为,但在海滩穿泳装则被广泛接受,强调法律判定时会考虑社会背景与场所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