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机舱内闹事的中国夫妇今早在雪邦地庭出庭受审,并当庭认罪。法官批准他们各自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女被告史迁于本月9日早上11时55分,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Q5入口处,解开衣物并露出内衣,行为不雅。而男被告徐剑峰则于同日上午11时33分,在同一机场的Q15入口处,解开裤子露出内裤。
两名被告皆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罪成可面临最高3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聆听控状后,两人承认罪行。主控官努鲁莎拉欣副检察司以案件严重为由,建议将保释金设为6,000令吉,并要求提供两名本地担保人。然而,辩护律师邱欣仪指出,两名被告每月收入仅2,000令吉,并保证他们会准时出庭受审,因此请求降低保释金额。
最终,法官阿莫芙雅批准两人各自以5,000令吉保释,附带一名担保人,案件订于本月17日开庭审理。
据早前报道,该对中国夫妇原定于9日返国,却突然失联,家属焦急上网求助,后获悉两人在回程航班上情绪失控,被送院治疗。
吉隆坡国际机场警区主任阿兹曼随后证实,一名外籍女乘客在飞往中国揭阳潮汕的航班上精神恍惚,行为失控,影响其他乘客。机上安全人员遂将她及其丈夫带离航班,并送往机场警局盘问。然而,由于两人神志不清,警方难以进行调查。
警方在卫生部官员协助下,为二人进行检查并施打镇静剂,随后送往沙登医院。直至本月12日,警方接获医院报告,确认二人无精神疾病,当晚7时30分正式逮捕,并援引《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及《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