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大桥执法行动突发冲突! 一名50岁华裔殡葬业男子因不满摩哆被扣押,在现场情绪失控,爆粗辱骂执法员为“猪”。事发3天后,他在法庭认罪,被判罚款100令吉。
不过,他否认两项毒品指控,法庭要求他缴纳6000令吉保释金并提供担保人,候审待判。
庭审现场 低头沉默不语
这名被告詹志雄(译音)今日上午8时30分被警方押往大山脚推事庭。面对媒体镜头,他全程低头,沉默不语。
控状指,2月9日晚上10时,被告在槟城大桥摩哆通道,以粗俗言语“Lxxxxx Lu”及“猪”辱骂执法员,意图激怒对方及扰乱公共安宁,触犯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认罪求情 罚款100令吉
庭上,被告当庭认罪,法援律师V.普斯芭为其求情,称被告感到懊悔,事发时并无恶意,请求法庭给予最低罚款。
然而,主控官诺莎基拉达哈莉副检察司强调,被告言行不当,欠缺礼貌,应给予最高罚款以儆效尤。
最终,推事努鲁拉希达裁定被告罚款100令吉,若未能缴纳,则需服刑7天。
尿检呈阳 拒认毒品控罪
此外,被告被控2025年2月10日及2023年8月24日尿检呈阳,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被告否认两项控罪,律师求情时透露,被告月薪1800至2000令吉,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妻子为家庭主妇,年迈母亲体弱多病,其父亲已去世。
法庭最终裁定,被告须缴纳6000令吉保释金(两宗案件各3000令吉),并提供各一名担保人。案件定于4月14日过堂。
被告有多项犯罪记录 曾遭警方通缉
案件调查显示,被告过去涉及2项刑事案件及4项毒品案,并曾因2011年及2022年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及15(1)条文,遭警方通缉。
案发当晚,36岁警员与交警、环境局及移民局人员在槟城大桥收费站展开联合执法行动,过程中发现被告驾驶的摩哆路税及保险已于2023年12月14日到期。执法员当场开罚单并扣押摩哆。
未料,被告当场情绪失控,怒骂执法员“猪”,并与对方发生激烈争执,随后遭到逮捕。其尿检结果显示对毒品呈阳性。
警方目前正进一步调查案件,陆路交通局亦已提出相关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