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总秘书拿督阿斯拉夫表明,中央政府无需设立专职的非伊斯兰宗教事务部长,认为现有的团结部长已能承担相关责任。
他强调,大马人民应尊重联邦宪法第3条款,即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并承认马来统治者是伊斯兰的守护者。
“目前,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如何具体管理伊斯兰以外的宗教事务,因此现有体制已足够。”
宪法为最高依据,修改门槛极高
阿斯拉夫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任何意见和建议都可以讨论,但最终决定仍须依据联邦宪法,这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有人可能会质疑宪法是否可以修改。的确,宪法是可以修订的,但在涉及伊斯兰地位和马来人权益的问题上,修宪的门槛极高,除了需要至少148名国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支持,更重要的是必须获得马来统治者会议的御准。”
斥行动党提案“异想天开”
他进一步批评,行动党在国会中仅占40个席位,要推动涉及伊斯兰地位的修宪可谓“异想天开”。
“巫统主席及领导层的立场非常明确。”
此前,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在国会下议院辩论国家元首施政御词时提议,政府应设立非伊斯兰事务部长,以更有系统地协调各宗教事务。他建议,将现有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的职务拆分,分别设立**“伊斯兰事务部长”与“非伊斯兰事务部长”**,以确保各宗教事务都能得到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