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前,因情绪失控在槟城大桥辱骂执法人员的50岁华裔殡葬业人员,被控于13日认罪,并判罚100令吉。他因不满摩托车被扣押,使用粗言秽语侮辱执法人员为“猪”。然而,他对另外两项毒品相关控罪不认罪,法庭裁定需缴交6000令吉保释金,并指定担保人。

这名被告詹志雄(音译)今早8点30分由警方押送至大山脚推事庭面对控诉,他全程低头,未作任何回应。被告被控于2025年2月10日晚10时,在槟城大桥摩托车道,用粗俗语言侮辱执法人员,触犯了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文,罪成可罚款最高100令吉。

被告在法庭上认罪,法援律师V.普斯芭代表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为此事深感后悔,且没有恶意,恳请判以最低罚款。主控官诺莎基拉达哈莉副检察司则认为被告缺乏基本礼貌,建议判以最高罚款以起到警示作用。推事努鲁拉希达最终判处被告罚款100令吉,若未缴罚款,则需监禁7天。

此外,被告还因涉嫌在2023年8月24日及2025年2月10日的尿检中呈阳性,违反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控毒品相关罪行。罪成可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被告否认这两项罪名,法援律师则强调被告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妻子是家庭主妇,还需照顾年迈母亲,因此请法庭考虑其经济状况。推事决定为两项毒品控罪设定6000令吉保释金,并要求提供两名担保人,案件延期至4月14日再审。

据了解,这名男子曾因涉及毒品案件在2011年和2022年被警方发出通缉令。他已有两项刑事记录和四项毒品相关记录。

案件发生于2025年2月9日晚约10时,当时警员与交警、环境局、移民局联合在槟城大桥收费站入口进行执法。期间,警员发现该男子的摩托车未缴路税和车险,依法扣押并开具罚单。然而,男子突然情绪激动,辱骂执法人员,并在尿检中被发现吸毒。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确认该男子当时与一名印尼女伴共骑摩托车,摩托车属于他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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