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砂拉越古晋25岁华裔男子因家庭纠纷,涉嫌拦截妻子的轿车后纵火焚烧,10日被控上庭,面对蓄意纵火罪名。

他在庭上否认有罪,并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

纵火烧毁轿车 或面临最高14年监禁

被告蔡高丰(译音),25岁,被控于本月2日晚上10时20分,在新山地不佬路哥伦比亚亚洲医院前,朝新山市区方向的路段,纵火焚烧一辆白色丰田VIOS轿车。

他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或罚款。

控方要求高额保释金及护照扣押

在庭审中,主控官西蒂法蒂玛与迈莎拉向法官塔哈建议,将被告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要求他每月向警局报到,不得干扰证人,同时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辩方求情:被告月薪3000令吉 需往返新马

被告代表律师吴思汉求情时表示,被告在汽车零件装饰店工作,月薪约3000令吉,并育有一名2岁孩子。此外,他需前往新加坡取货,因此请求法庭允许其保留护照以便往返马新两地。

然而,法官塔哈驳回该请求,最终裁定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候审,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并需每月前往警局报到。本案将于3月11日过堂。

案发经过:汽油纵火 4人惊险逃生

案件发生于本月2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被告驾驶一辆白色丰田休旅车,在地不佬路拦截受害者的白色丰田轿车。他下车后,在轿车引擎盖上泼洒汽油并点燃,所幸车上4人,包括21岁的女司机,迅速打开车门逃生,被告则驾车逃逸。

警方于本月5日凌晨2时在峇株巴辖武吉巴西逮捕被告,并在新山大马花园展开突击行动,起获涉案的白色丰田休旅车。

初步调查显示,被告因家庭纠纷不满,进而采取纵火行为宣泄情绪。

上一则新闻夫妻大马旅游失联 家人小红书发帖求帮助
下一侧新闻给了学费后不够钱吃饭 女子闭眼吃掉垃圾桶的炸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