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因涉嫌涉及一起持械团伙抢劫案,遭警方提控至诗巫地方法庭。
由于被告否认控罪,承审法官决定将案件定于3月6日再度开庭审理。
面对严重指控 最高刑罚20年监禁
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及第397条文(持械抢劫)。根据相关法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警方持续追捕在逃同伙
泗里街警区主任阿斯旺迪见习警监 昨晚发文告指出,警方于今年1月28日成功逮捕该名嫌犯,他涉嫌参与2024年10月17日在泗里街沐鲁都/毛洛东路旁的一家小型零售店 发生的持械团伙抢劫案。
警方目前仍在全力追捕其他在逃嫌犯,并呼吁知情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可前往最近的警局或直接联系警方,以协助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