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一名39岁中学教师因涉嫌对4名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包括投掷椅子、拉扯头发及强行塞纸入嘴,7日在麻坡推事庭承认罪行,被判罚款4900令吉。

教室内施暴 4学生成受害者

被告莫哈末沙比里(39岁),已婚并育有4名子女。他被控于去年11月13日和11月6日,在校内对4名14岁学生施暴,因此面对4项控状。

第一至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1月13日早上8时30分,在一所中学教室内,对3名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包括掌掴脸部及投掷椅子。此行为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四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1月6日早上8时30分,在另一间教室内,对另一名14岁学生敲打后脑勺、拉扯头发,并将揉成团的纸强行塞入其口中。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52条文(刑事暴力),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个月监禁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家长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

案情显示,4名学生的家长在接到校方通知后,得知孩子遭到教师殴打,因而感到愤怒和担忧,并随即向麻坡警区报案。警方展开调查后,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3时逮捕被告。

推事劝诫教师:这不是管教的方式

被告在法庭聆听控状后,当庭俯首认罪。

推事苏扎娜莫达在下判时劝诫被告:“身为教师,你应该以身作则,而不是用暴力来管教学生。”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罚款49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服刑13个月

本案的主控官为努尔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努尔艾因莎吉娜代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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