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7岁的莫哈末纳旺因恶作剧导致财物损失,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425条文,并在第426条文下被判刑。
他于今年1月27日上午11时10分,在诗巫再也一处住家,砸坏其53岁父亲所拥有的汽车挡风镜。
根据相关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被告的母亲报案。案情显示,当天原告返家时,发现被告因猫咪去世情绪失控,与她发生争执,并破坏屋内外物品。
随后,他进一步挑衅母亲,并与她发生肢体冲突,所幸家人及时介入,阻止事态升级。
因担心自身安全,原告向警方报案。巡逻警员于当天下午12时10分赶抵现场,发现被告情绪激动,与母亲发生争执并损毁家中财物。
被告在法庭上认罪,并被判罚款5000令吉。然而,由于未能缴付罚款,他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