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油公司(Petronas)与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已就涉及砂拉越石油及天然气开采的五项关键事项达成协议。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该协议是在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砂拉越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会晤后达成的。

她在今日于国会的书面答复中回应行动党实旦宾区国会议员张健仁关于国油与砂石油和解条款的提问时指出,这五项协议涵盖《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天然气汇集、执照发放及现有协议等事项。

她透露,在上月7日的会议中,砂拉越政府已承认《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作为联邦法令,并接受其对马来西亚石油行业政策框架和运作的规范。

砂石油获认可为天然气汇集者

“国油承认砂石油作为砂拉越天然气(不包括液化天然气)的汇集者,并愿与砂石油在砂拉越展开合作。”

此外,国油及其子公司在砂拉越开展石油作业时,无需额外申请执照,也无需遵循《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以外的任何额外程序。

现有合同不受影响

她强调,双方同意所有现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不会进行修改。

“国油与砂石油将在所有相关事项上保持合作。”

她补充,联邦政府、砂拉越政府及国油仍在就部分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完善。

上月14日,安华宣布,他与阿邦佐哈里会晤后,国油与砂石油之间的争议已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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