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毒品贩运集团涉及的亿万令吉毒品案,今日在推事庭开庭审理,8名台湾籍男子和1名马来西亚籍男子被控合谋制造重达489公斤700克的毒品。

这8名台湾籍被告分别为29岁的李启南、31岁的周俊豪、洪圣宝、刘广辉和曾奕甲、32岁的林仲贤、34岁的范铭哲和42岁的朱少贤。

马来西亚籍被告是49岁的刘建明。

9名被告在法庭上通过通译员听取了控状内容,并在推事西蒂哈扎阿里面前表示明白。由于案件属于高庭审理管辖,因此推事庭未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他们被控于1月16日下午2点20分,在雪兰莪瓜拉雪兰莪本查阿南的2号工业园区,合谋制造187公斤700克的摇头丸(Ecstasy)以及306公斤的“五仔”(Erimin 5)。

此案涉及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c)条文,若罪名成立,按照同读刑事法典第34条文,可能面临死刑,或最高监禁30年以及不低于12鞭的刑罚。

推事决定将案件押后至4月21日过堂,等待化验报告结果。

据悉,武吉阿曼肃毒局总监拿督斯里许国振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于1月16日在雪兰莪本查阿南、无拉港和吉隆坡甲洞的帝沙城市公园展开三项突击行动,成功缴获总值约1亿1800万令吉的各类毒品、15把手枪、1把冲锋枪和900发子弹。

警方还在行动中逮捕了10名台湾籍男子、1名泰国女子和1名本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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