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提醒雇主,在农历新年期间休业超出法定公假,不得强迫员工申请年假或无薪假期。

该部门今日发布文告称,接获投诉指有些雇主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要求员工在新年期间强制使用年假或休无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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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强调,年假申请是员工的权利,必须由员工自行决定。雇主无权强迫员工为配合公司休业而使用年假或接受无薪假期。”

文告还指出,无薪假期的批准也需基于员工主动提出的申请,而非雇主单方面要求。

人力资源部进一步提醒,若员工发现雇主在休业期间强制剥削其年假或薪资权益,可以依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9条文,向工作地点附近的劳工局提出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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