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男子因盗用一名逝者遗失的提款卡消费共计700令吉,被法庭判处六个月监禁。
40岁的被告尼尔森面对两项控状,并在庭上承认有罪。推事针对每项控状分别判处三个月监禁,两项刑期同时执行,自即日起生效。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4年11月9日和10日,在姆拉端及哥打圣淘沙的两家便利店非法使用他人提款卡进行消费,违反刑事法典第424条文。根据该条文,被告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调查显示,这张提款卡原属于一名已故车祸受害者,于2024年11月5日该名人士因车祸去世后,提款卡下落不明。2024年11月10日,逝者的手机收到银行通知,显示提款卡有五笔PayWave交易,分别在两家便利店消费407.69令吉及316.90令吉。
逝者家属随后报警,警方展开调查并于2025年1月4日逮捕被告。经过进一步审讯,证实被告为上述非法交易的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