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法庭裁定,明讯宽带私人有限公司(Maxis Broadband Sdn Bhd)因不公平解雇一名前高管,需赔偿超过100万令吉。法庭认定,该公司在解雇过程中未能善意行事且缺乏正当理由。

此案涉及自1996年便在公司任职的陈玉玲(音译,Tung Yoke Leng)。法院裁决她应获赔偿总额为1,036,640令吉,其中包括拖欠薪资以及替代复职的赔偿金。

工业法庭主席瓦妮塔玛妮在裁决中指出,公司在2021年9月1日解雇陈玉玲的决定存在程序性缺陷,并认定解雇行为不公。

案件显示,陈玉玲在2021年6月被要求接受绩效改善计划(PIP),尽管她此前的工作表现一直被认为优异。即便在第四次评估中完成了所有改善计划目标,她仍遭到解雇。

陈玉玲提出,该绩效评估过程存在不公平之处。她指出,未解决的问题在多次评估中被重复计入,使她无法达到标准。此外,公司未提供足够支持员工的资源,反而迫使她在完成自身工作的同时指导经验不足的团队成员。

她还曾通过邮件向公司表达对关键绩效指标(KPI)设定不合理的抗议。她称这些指标存在“滚雪球”效应,不断叠加难度,令她难以完成任务。

2021年1月,陈玉玲被调派至审计部门,开始一项为期两年的职位发展计划。然而,她表示此前并无审计相关经验。

法院发现,公司未能就绩效改善计划的后果向陈玉玲发出明确警告,也未提供任何文件证据证明曾给予足够的辅导或支持。瓦妮塔玛妮认为,公司未能给予陈玉玲公平的机会改善其表现,尤其在她已经设法达到目标的情况下仍决定解雇,显然是不公平的。

此外,法院指出,解雇的决定仅基于绩效改善计划的结果,而公司未能充分证明该计划的合理性。考虑到公司未能发出适当警告,以及要求陈玉玲在完成自身职责的同时指导其他员工的情况,法庭最终认定解雇行为无正当理由。

案件中,陈玉玲的代表律师是拉维达(Ravindra Murugavell),而明讯宽带公司的法律团队由杨顺明与陈美燕共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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