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山地庭与推事庭分别审理两宗涉及儿童色情内容的案件,两名华裔男子认罪并被判罚款。这两名被告分别为31岁的自雇人士林兴义与37岁的电召车司机吴建勇。
林兴义与吴建勇因违反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收藏色情照片或色情刊物),分别在新山的两间推事庭被控并认罪,各被罚款5000令吉。此外,两人还被押往新山地庭,就持有儿童色情素材的控状进行审讯。
林兴义面临两项控状,指他于2023年12月23日晚上10时30分,在士姑来新东方花园汉勒基尔18路的住所内,被发现拥有两台存有儿童色情内容的电脑,其中包含2172张照片和400个视频。
吴建勇则被控在同一天晚上9时,于武吉英达花园英达26/7路的住家内,持有211张儿童色情照片。
两人分别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0条文。根据相关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面对控状时,两名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指控后均低头认罪。法官拿督仄旺再迪裁定将案件延至下月13日,以便陈述案情及作出裁决。两人均获准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需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
此外,在推事庭审理的案件中,林兴义被控于同一时间与地点,持有与地庭控状中相同数量的儿童色情内容,违反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并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