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人力资源部特别提醒打工族,雇主无权强迫员工在节日期间申请年假或无薪假。

根据人力资源部发布的声明,若员工遭遇此类情况,可依据 《1955年雇佣法令》第69条文 向劳工局提出投诉和索赔。

去年春节期间,一些雇主为延长假期,强迫员工申请年假或无薪假,引发争议。对此,人力资源部再次强调,雇主需避免类似行为,今年不应“重蹈覆辙”。

员工有权决定休假时间

人力资源部重申,尽管休假的批准权在雇主手中,但员工有权选择何时申请休假。

声明指出:

  • 年假和无薪假应基于员工意愿,雇主不得借此减少运营成本而强制员工请假。
  • 若遇雇主强迫员工休假的情况,员工可前往当地劳工局投诉,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维护权益 过个安心年

人力资源部呼吁雇主尊重员工的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大家都能迎来一个愉快的新年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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