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离职申请后,人事部门告诉我需要经过26道审批流程,离职竟然这么复杂?”
李女士因健康问题(如腱鞘炎)向广东深圳某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她的主管当时同意了,并让她在两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后离职。然而,当李女士按时完成交接后,主管告诉她,这只是部门流程,接下来还需向人事部门申请辞职。人事部门告知她,公司的规定是所有员工辞职必须经过26道审批流程。
这意味着李女士需要依次找到每个审批人,要求他们在系统中批准她的离职申请。经过一周的时间,离职审批流程才最终完成。李女士认为,设置如此繁琐的流程对她来说毫无必要,且26个审批人中大多数与她没有任何工作交集。人事部门则解释说,这是公司多年来的惯例。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设立如此复杂的离职审批流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文芳表示,企业可以设立离职流程,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且不得增加员工离职的法定条件,如必须获得上级批准或满足特定工作条件才能离职。他认为,这样繁琐的流程明显不合理,甚至可能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