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涉及麻坡住家抢劫案的华裔男子今日在法庭面对三项指控,均当庭认罪。法官宣布,针对结伙持械抢劫及持械伤人罪的判决,将展延至1月24日,而涉毒指控则分别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一下。
案情概述
被告辜金强与朱清淮(名字皆为译音),来自古来。他们被控于2023年12月17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持巴冷刀及铁撬潜入麻坡斯里德烈花园一间民宅抢劫,导致屋主损失2599令吉。该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此外,两人还被指控在同一时间及地点,用巴冷刀及铁撬致伤32岁的华裔屋主,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种刑罚。
法庭审理
两人的结伙持械抢劫及涉毒案在麻坡地庭由法官莎雅尼审理,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及戴安娜副检察司。持械伤人罪则在麻坡推事庭审理。主控官诺雅琪拉副检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条文,申请将持械伤人案件转移至地庭审理,并获推事法汀达丽拉批准。
毒品指控
两名被告在落网后接受尿检,结果对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首名被告辜金强拥有两项毒品相关前科,第二被告朱清淮则有三项前科。
判决结果
两名被告在地庭聆听通译员宣读三项控状后均认罪。法官莎雅尼宣布,结伙持械抢劫及持械伤人罪的判决将于1月24日作出,而涉毒罪则当庭宣判,两人分别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一下,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两年警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