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推出交通罚单折扣优惠,鼓励市民缴清罚款,表面上看似一项善意举措,但其实却违背了交通管理和社会秩序的初衷。这样的做法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反而可能助长更多人忽视交通规则,最终不利于改善交通秩序。
例如,2024年,马来西亚皇家警察交通调查与执法部门在昌明政府两周年庆典期间推出了为期三天的交通罚单60%折扣优惠活动。活动结束时,超过10万张罚单被缴清,总金额达到913万9750令吉。尽管该部门对超过3万2500名市民借此机会缴清罚单表示赞赏,但他们却误解了罚款的本质,认为这表明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然而,这一“折扣优惠”却让人摸不着头脑,似乎与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背道而驰。
2025年初,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2025年1月3日起至6月30日,因自动安全觉醒系统(AWAS)监测到的超速和闯红灯罚单,罚款将从原本的300令吉降至150令吉。这一做法削弱了交通罚单的惩戒功能,而罚款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驾驶行为、减少道路上的危险。通过罚款,政府本应明确向公众传递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但当罚单金额可以轻松打折时,法律的威严与公信力便荡然无存。
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者而言,折扣优惠无疑助长了侥幸心理,使他们认为即便被罚,也只需要等待政府的折扣活动就能轻松节省费用。这样一来,违法行为变得“更有利可图”,并且在无形中向公众传递了错误的讯息:违反交通规则并不需要承担严重后果。
更为不公平的是,对于那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及时缴纳罚款的市民,他们付出了全额罚款,反而感到自己成为了“不划算”的一方。相比之下,拖延缴款的违章者只需支付折扣后的金额。这种差别待遇显然不公平。
如果政府继续推出频繁的交通罚单折扣活动,久而久之,罚款制度的公信力必定会进一步削弱。政府应重新审视并停止类似的折扣措施,转而实施更加公平、严格的交通管理政策。只有通过合理、公正的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交通安全与秩序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