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一名赖姓人夫透过交友软体与一名12岁的国中男生约炮,事后被少年家人发现一状告上法院,一审法院依与未成年性交罪,判赖有期徒刑5月,但赖男提起上诉,向法官求情表示担心性向曝光后,在小孩心中好爸爸的形象会破灭,老婆也一定会跟他离婚,希望法官改判缓刑,但法官认为他没有悔意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赖男去年3月透过交友软体,与未满14岁的小明约炮,双方约在一处公庙旁的公厕发生性行为,事后小明透过手机在网路购买高额商品被家人发现,家人欲没收他的手机退货,意外发现两人约炮对话纪录,才让整件事情曝光。

赖男一审被判刑5月后提起上诉,辩称自己久未与青少年接触,才会误以为小明是已满16岁的高中生,并非故意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子发生性行为,且他自知行为不妥,希望能与少年家属和解,但他认为对方提出的和解金额过高,最终未能达成和解。

赖男向法官求情,称自己家是三代同堂的小家庭,民风保守,若他入狱服刑,家里将顿失经济来源,更担心邻居探听此事质疑他的性取向,「如果我被判入监,我的人生就都没有了」、「小孩认为我是一个好爸爸,如果小孩知道爸爸有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小孩会怎么想,而且夫妻之间一定会离婚的」,希望法官给予他缓刑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过法官认为,赖男侦讯时坦承,「感觉他年纪很小,身高应该不到160公分,脸很稚气,我觉得他看起来像国中生」,显示他应该知道小明当时未满16岁,且赖自己的儿子目前16岁,因此未采信他「久未接触该年龄层」的说法,加上赖男犯案后供称「对方为何要告我,我也很迷茫,我也不知道为何我会成为被告」,显示他未能深切反省错误,只是未了自身利益才上诉,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刑5月,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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