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34岁家佣因虐待行动不便的主人,于12月31日在推事庭认罪,被判监禁7个月。
事件发生在12月27日下午5时左右,地点位于柏特拉再也的一处住宅。当时,71岁的受害者在房内准备取水净身,期间被告诺蕾拉·苏莱曼因情绪失控,用手指掐捏受害者的右手臂,导致瘀青。
事发后,另一名家佣将此事告知受害者的女儿。女儿在向母亲核实后,随即报警处理。被告随后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即蓄意致伤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长1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亦或两者兼施。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为马来西亚公民,无犯罪记录,且尿检结果呈阴性。案发时,她负责照顾受害者,但因情绪失控而施暴,造成受害者手臂瘀青。
据了解,受害者为某砂拉越州议员的第一任妻子,因年老健康问题需依赖轮椅代步,并由三名家佣轮班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