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男房客7年来多次偷拍女房东和她年幼女儿洗澡换衣,还将偷拍女童的多个影片剪辑成合辑,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年7个月。
被告黄尚贵面对3项偷拍和两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周一(30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三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2024年4月8日,上午10时,女房东在主人房浴室洗完澡,打开浴室门就看见被告蹲在门外,手里的手机萤幕朝上正在录影。她失声大叫,被告跟著迅速跑回自己的睡房。
庭上揭露,被告事发前向受害人租房已有10年之久。
调查显示,被告案发前走出睡房要上共用厕所,听到女房东洗澡的流水声后,返回睡房拿手机,然后悄悄进入主人房,蹲在浴室门外。被告启动手机的录影功能后,将手机伸进浴室门的缝隙,录下女房东洗澡的画面。
被告看得入迷,没有意识到女房东已经洗完澡,结果让女房东逮捕个正著。
女房东随即通知丈夫报警,被告躲进睡房后,先将影片转发到另一台手机。在警方抵达之前,被告删除了两台手机中的影片。
警方逮捕被告后搜出第三台手机,并对所有手机和搜获的硬碟和记忆卡进行调查。
警方发现,被告藏有24个偷拍影片和74张影片截图,其中13个影片的受害者为女房东,9个是女房东的女儿。被告还将房东女儿的9个偷拍视频,重新剪辑出另外两张合辑。
被告承认自己干案好几年,目的是供自己观看,不曾转发影片和图片。
案发期间,女房东的女儿年龄介于3岁至9岁。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对女房东的情绪造成重大伤害,让她时时担心洗澡或独自外出时被偷窥。
女房东对被告偷拍女儿的行径也感到非常惊恐,为了保护年幼女儿,还得跟丈夫承受不能让她知道真相的心理负担。
由于被告没有对受害者做出暴力或肢体接触的行为,法官因此认为不需要判处鞭刑,最后判被告坐牢一年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