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年前在社媒侮辱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公正党党员依斯瓦迪今日被地庭裁定煽动罪名成立。
法官埃德温表示,被告未能针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疑点,因此作出上述判决。然而,刑罚宣判被押至明年1月23日,以便控辩双方提交求情及量刑陈词。
案件审理中,控方共传召9名证人,法庭于10月24日裁定控方成功提出表面证据,要求依斯瓦迪出庭自辩。依斯瓦迪则是辩方唯一证人。
根据控状,依斯瓦迪于2021年5月29日下午3时,在旺沙玛朱商业罪犯调查组办公室因发表涉嫌煽动及侮辱国家元首的言论而被控,罪名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下成立。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罚款5000令吉及监禁3年。
埃德温允许被告继续保释,同时对其发布封口令,禁止其公开评论案件。
此案由依兹妮娜副检察司主控,辩方代表律师为法依扎。
依斯瓦迪为砂拉越公正党柏特拉再也区部普通党员,党纪律局已对其行为发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