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成都女子两年遭家暴16次,终身挂粪袋”案件于周五(27日)一审宣判。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裁定被告人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贺某阳当庭表示不服,称将上诉。
根据法院宣判,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9年10个月监禁,因虐待罪被判处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11年有期徒刑。此外,法院支持受害人谢某梅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赔37万9819.26元人民币(约23万2842令吉)。
案件于本月25日开庭审理。庭审前,谢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希望法院严惩贺某阳,并表示“只接受死刑”。
谢女士的哥哥透露,庭审中,贺某阳对其家暴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拒绝承认。例如,对于谢女士因家暴导致肾功能萎缩的情况,贺某阳的辩护律师辩称可能是谢女士自身健康问题或饮食、用药不当所致。
检方指出,贺某阳无任何自首情节,建议法院依法从严从重判处。
案件背景
谢女士与贺某阳于2021年5月结婚。婚后两年间,谢女士遭受贺某阳至少16次不同程度的家暴,多次提出离婚均遭拒。
2022年4月25日,贺某阳对谢某梅实施严重殴打,导致其胸腹部内脏多处损伤。谢女士不得不终身依赖粪袋维持生活。检察机关随后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对贺某阳提起刑事诉讼,谢女士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今年5月30日,谢女士起诉贺某阳及其家属的5起侵权案件在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次日,两人的离婚案件宣判,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谢女士抚养。
谢女士的遭遇引发广泛社会关注,人们普遍呼吁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受害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