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是否应获得“居家服刑”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成为了一个棘手的议题。首相安华对此保持沉默,而马华则不断追问此事。

纳吉在2022年8月因挪用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而被判监禁12年,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这一判决标志着马来西亚历史上首次有一位前首相因贪腐罪被送进监狱,成为政治上的重大事件。过去没人能想象,作为国家领导人,纳吉会有如此结局,毕竟他曾一度掌控着国家的权力。

在马来西亚,权力和利益往往是紧密相连的,掌握了权力就能寻租。官僚腐败并非一朝一夕的产物,而是多年来的积累与相互庇护,形成了官商勾结的体系。在这样的体系中,不贪污反而成了“异数”。

2015年,纳吉的丑闻愈演愈烈。《砂拉越报告》和《华尔街日报》指出,纳吉将一马公司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金额高达26.7亿令吉。2016年,美国时任司法部长林奇宣布起诉并申请充公一马公司案件涉及的超过10亿美元资产,标志着这是美国史上最大的一宗充公案,目标直指腐败的统治。这一丑闻不仅在国内震动,也扩展到国际,纳吉本人则依然无动于衷,似乎毫不关心。

身为国家领导人且掌控马来西亚政治权力的中心,纳吉得以通过各种手段鲸吞国家财富,权力者在党内几乎无人敢于挑战他的利益。而纳吉在这种权力的庇护下,毫不羞愧地继续其贪腐行为。

可以确定,如果没有国家政治气候的剧变,年轻世代的不满爆发,加上安华积累的人气,以及前首相马哈迪的叛逃,推翻巫统、绊倒纳吉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服刑期间,纳吉向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申请全面特赦,今年2月获准减刑至六年,罚款也降至5000万令吉。特赦局的减刑和降罚已经是“仁至义尽”,尽管纳吉给国家名誉和形象带来的伤害难以估量。2021年12月,上诉庭法官阿都卡林对纳吉案作出了严厉的评论:“这是国家的耻辱”,这一言论得到了广泛支持。

纳吉的监禁是一次政治上的深刻教育,向国人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即便是最高领导人,也不能置身法外,法律不会对任何犯法者心软,尤其是掌权者。

然而,纳吉在减刑后仍不满足,进一步要求“居家服刑”。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可以用居家软禁或居家服刑替代监禁。但这一要求的提出,令人质疑此举究竟是为谁设立的?是否正在为某些特定人群量身定制?

对纳吉服刑的一再妥协,甚至是同情,已然成为对国家的最大伤害。作为团结政府,应该清楚认识到推翻纳吉腐败政权的重要性,其所代表的政治价值不应因对纳吉刑罚的一再宽容而消磨殆尽。这样做,不仅是对国家的悲哀,更是耻辱。

上一则新闻任命慕沙阿曼为沙巴元首 政府改革形象还有吗?
下一侧新闻贪污案一宗又一宗撤销 好吧,都不关安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