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男子因母亲拒绝给钱而发怒,损坏家里的厨房柜子和厕所门,男子今在因恶作剧而导致他人财物损失罪控下认罪,被判坐牢4个月替代之。
被告阿都艾芝,现年23岁。他被控于今年12月17日下午6时30分在幸运村中巷处,因恶作剧损坏属于一女子的厨房柜子和厕所门。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25条文,并可在相同罚款426条文下被判刑。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原告和被告是姐弟关系,并一起同住在母亲的家里。被告因为母亲不愿意给钱被告,被告因而生气而砸坏了厨房柜子和厕所门,造成损坏。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罚款4000令吉。基于被告没有缴付罚金,因此须坐牢4个月替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