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韩国总统尹锡悦突然宣布戒严,要求军警封锁国会,甚至试图逮捕部分国会议员。这一举动明显违反三权分立原则,被视为一次“自我政变”的尝试。

通常来说,“政变”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夺取行政权力,而“自我政变”则是当权者利用非常手段削弱立法或司法等权力机构,以巩固自身统治或扩大权力。尹锡悦的行为正是行政首长试图压制立法机构的典型例子。根据韩国宪法,国会有权否决戒严令,但尹锡悦通过阻挠国会投票,试图进一步扩张行政权力。

这种情景对于马来西亚民众而言并不陌生。虽然两国政治制度有所不同,但马来西亚近年来也曾出现类似“自我政变”的情况。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时任首相慕尤丁以应对疫情为由申请颁布紧急状态。当时,行动管制令已足够控制疫情,但慕尤丁政府仍提出紧急状态的必要性,遭到国家元首首次驳回。然而,2021年初,元首最终同意第二次请求,宣布紧急状态,并导致国会停摆数月。这一决定虽与韩国戒严令不同,但在限制国会权力、扩大行政权力的本质上却有异曲同工之处。

无论是韩国还是马来西亚,宪法都赋予国会监督紧急状态或戒严令的权力。在韩国,国会有权否决戒严令;而在马来西亚,宪法第150条第3款规定,紧急状态的宣布及相关条文必须提交国会审议,并由国会决定是否批准或否决。

制度上,韩国实行总统制,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权力相对独立,但仍需国会制衡;而马来西亚则实行内阁制,首相的权力建立在国会的支持之上,正当性源自议员的推举。因此,阻挠国会运作的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违背宪法和民主原则。

王室角色与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马来西亚的特殊性在于王室的角色。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劝告下拥有颁布紧急状态的最终决定权,但这一权力是被动性质,元首无法主动宣布紧急状态。此外,元首通常依据首相的建议决定国会何时召开。因此,虽然元首具一定裁量权,但首相的劝告仍是关键因素。

慕尤丁政府当时阻碍国会运作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对国会权力的非法限制,也显示出行政权过度扩张的风险。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未来应通过修宪完善相关条文。例如,紧急状态的宣布可以在未事先获得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执行,但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提交国会表决,以确保民主监督。这一机制既能兼顾紧急决策的效率,又能防止行政独裁的出现。

谨记历史,捍卫民主

韩国戒严令颁布后,大批民众走上街头抗议,虽然未必直接导致戒严解除,但也向政府和军警施加了压力。同样,2021年马来西亚的紧急状态虽未持续太久,且国会最终重新召开,但这段历史足以提醒我们,扩张行政权力的行为需高度警惕。

慕尤丁政府以疫情为由限制国会运作的举动,让民主机制一度受到挑战。唯有铭记这些历史教训,持续守护民主价值,国家才能迈向更成熟、更健全的民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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