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北部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颜姓男子与陈姓少年竟将含有进阶版丧尸毒品 “异丙帕酯” 的电子烟哄骗 16 岁少女吸食,趁少女陷入昏迷之际轮流实施性侵恶行。少女回家后被家人察觉状态异样,家人果断报警。经检警详细侦查,还发现颜男手机里存有与其他多名少女的非法影像资料。士林地检署完成侦查后,依据妨害性自主等相关罪名起诉颜男,陈男则被移送至少年法庭审理。
从起诉书可知,颜男曾先后与 16 岁的小洁(化名)、17 岁的花花(化名)以及琳琳(化名)交往。在 2024 年 5 月 9 日晚,颜男邀约已分手的小洁见面,而后骑着摩托车载着她前往新北芦洲区的一家超商与陈姓少年碰头。陈男驾驶其父亲的汽车到达后,三人一同前往台北市士林区的某河滨公园。
怎料,抵达现场上车之后,陈男拿出掺有 “异丙帕酯” 的电子烟递给颜男,颜男转手将其交给小洁吸食。小洁吸食后瞬间失去意识,颜、陈二人便抓住这 “机会” 轮流对小洁实施性侵行为,直至小洁突然苏醒,二人才停止作恶。更为狡诈的是,这二人害怕罪行败露,在要求小洁离开时,竟还让她带走两颗含有 “异丙帕酯” 成分的烟弹。单纯的小洁回到家中后,家人一眼就看出其神色不对劲,于是立刻报警。
检警在深入调查过程中,意外在颜男手机里发现多段偷拍的性行为影像。其中,在 2024 年 5 月 1 日,颜男违背小洁的意愿,偷偷拍摄下二人的性行为过程;另外,在同年 1 月 26 日以及 6 月 16 日,他分别偷拍了与花花、琳琳的性行为过程,这些影像均未得到当事人同意。
检方综合各类证据后,依据《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中拍摄少年性影像达两次、一次违反本人意愿拍摄少年性影像罪以及加重强制性交罪进行起诉,并建议法院对各罪名分别判定后合并处罚。陈姓少年则由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进行审理,其最终审判结果也备受社会关注,这起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伤痛,也严重冲击了社会公序良俗,警示着人们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