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非法斗鸡犯公共卫生法 4男包括少年被罚RM500 时事 非法斗鸡犯公共卫生法 4男包括少年被罚RM500 2024年12月12日 因非法斗鸡抵触1999年兽医公共卫生法令,4名男子各被罚款500令吉。 4名被告分别为45岁的亚伟鲁沙、39岁的杜干、21岁的托尼及1名18岁少年。 警方于11月10日下午2时45分前往加帛1空地执行突检任务。警方抵达现场后,除了逮补了上述4被告,还查扣1只死鸡、5只活鸡、白板、斗鸡刀、记号笔、现金150令吉等,其他人士则是跑进森林。 4名被告是在1999年兽医公共卫生法令下被控,根据了解,抵触者若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