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中年男子因掌掴他人左脸,今日被控蓄意伤人,被罚款2000令吉。
59岁的被告毕迪斯拉被指控于今年11月17日下午4时20分,在万隆处故意伤害一名49岁的男子。
此行为违反《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即蓄意致伤他人罪。根据该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件显示,事发当天,原告在万隆处的一个售货亭时,被告走向他,并扇了原告一巴掌。原告随后到警局报案,且被告的行为被现场目击者用手机录下。
被告承认罪行后,法庭判处罚款20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作为替代。最终,被告选择缴纳罚款了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