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今日宣布,与战略合作伙伴联手推出《弹性工作安排(AKF)指南》。根据1955年《雇佣法》第60P和60Q条文,雇主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涵盖灵活的工作时间、工作日及工作地点等形式。

员工可自由选择工作与休息时间
指南明确指出,员工可以在雇主设定的每日或每周工作时数框架内,自行选择工作和休息时间,以实现更灵活的工作安排。

优化资源与成本
人力资源部在文告中表示,此指南旨在赋权员工,同时帮助企业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及营运成本。指南详细列出弹性工作制的定义、实施方式、申请流程,以及员工和雇主在这一安排中的责任。

持续支持弹性工作文化
为推动这一文化,人资部将与大马半岛人力局(JTKSM)及大马人才机构(TalentCorp)合作,为目标群体提供实施指导和培训,助力各行业逐步推广弹性工作安排。

相关指南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
弹性工作安排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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