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新加坡大学的22岁中国籍男子,涉嫌非法禁锢15岁中国少女,今日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基于被告罪行严重,最终不获准保释。
身穿便服的男被告是今日上午8时许,在大批警员押送下,抵步新山法庭大厦。
被告在面对媒体镜头时,不时低头及遮掩面部,避免面貌曝光。
根据控状,现年22岁的中国籍被告黄小南(译音)被控于今年11月24日,下午4时08分,在柔州新山火车站路一间酒店,秘密非法禁锢15岁的受害人。
上述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65条文(非法禁锢),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以罪行严重及触犯法令不能保释,加上被告身为中国公民,在本地没有近亲为由,不建议允许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吴宝玉求情时表示,被告在被捕后给予警方合作,若获准保释,也愿意交出护照及遵守其他附加条件。
承审推事莎丽妮在聆听控方及被告陈词后,最终不允许被告保释,并谕令案展1月27日过堂以提呈报告。
根据控状,男被告来自中国广东省东莞市。
其代表律师受询时透露,其当事人为一名新加坡大学生,也不清楚当事人及受害人的关系。
律师进一步透露,被告在士姑来皇后花园有一名亲人。
根据早前报导,一名在新加坡求学的15岁中国籍少女遭22岁的同乡男子拐带,11月24日从新山关卡入境我国后,被带往关丹藏匿。
少女父亲是在接获学校通知,女儿没有到校上课后开始寻找女儿下落,并向我国警方报案。
柔州警方于11月26日在关丹寻获少女行踪,并逮捕一名22岁的中国男子,宣布在接获投报后的24小时内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