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毒品瘾君子因多次滥用毒品被控却屡教不改,再次因同样罪行被判监禁71个月及鞭刑2下。

被告哈兹兰于2023年2月20日中午12时35分,在古晋警区毒品刑事调查部办公室接受尿检时,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和冰毒。

案情显示,被告此前曾于2021年11月16日和2022年7月29日因滥用毒品被控上庭,然而依旧未能悔改。

此行为已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根据第39C(1)(b)条文判刑。该条文规定,一旦罪成,可被判处至少5年、不超过7年的监禁,以及不超过3下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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