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岁的男子因生意失败和感情挫折,醉酒后在拉面店大闹,拳打脚踢6人,包括顾客和店员,甚至用拉面碗、热水壶作为武器,最终被判入狱12个月零两周,并需向受害者支付2062元5分(约6826令吉)的赔偿。
闹剧详情
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18日凌晨3时许,地点是肃街的日式拉面店The Ramen House。事发时,被告罗偕康(译音)已酒醉,与三名友人坐在店内二楼角落。然而,他突然走向邻桌两名男子,对他们大呼小叫,并接连出手打脸和头部。
尽管两名男子未还手,被告仍持续攻击,甚至用拉面碗砸向其中一人,还多次跑回两人身边施暴。阻拦他的友人未能制止他的行为,被告又将热水壶丢向受害者,导致其中一人头部受伤。
暴力升级后,被告下楼推翻桌子,又在店外袭击两名抽烟的男子。一人被拳打后倒地,另一人也遭殴打,被告甚至试图追打。跌倒的男子则被拳打脚踢,直至两人逃离现场躲避。
不久后,被告试图重新进入拉面店,被店员阻止。他怒而袭击店内员工,包括拳打厨师、店经理和清洁工,甚至将消毒液瓶砸向后者,随后才离开现场。
受害者伤势
第一名受害食客被诊断为眼窝骨折、头部创伤及嘴唇割伤,需要缝合并休养5天。其余受害者则受轻重不一的伤害。
醉酒逃亡与悔过
事发后,被告搭乘德士返回住处,随后带着护照驱车前往马来西亚避风头,直到12月21日早晨才回到新加坡,并在兀兰关卡被捕。虽然获保释,但期间又犯下其他罪行,最终被收押。
庭审中,被告律师表示,他因事业和感情问题压力过大,借酒消愁,却因醉酒做出错误决定。律师指出,被告爷爷的去世加重了他的悔恨情绪。他对此次事件深感自责,希望向所有受害者道歉。
控方要求重判
控方强调,被告醉酒状态下持续攻击受害者的脆弱部位,手段残忍且持续时间长,要求法庭严惩。
最终,法官判决被告入狱12个月零两周,并需赔偿受害者损失。这起暴力事件为醉酒和情绪失控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