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湾男子因妻子向店家借厕所一事与老板阿财(化名)发生争执,没想到老板竟在店内搬出瓦斯桶,开启后点燃打火机,险些引发火灾。屏东地方法院近日审理此案,判决阿财以放火未遂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要求其参加2场法治教育课程。
根据判决书,事件发生在今年2月,阿财在饮酒后与该男子因借厕所一事再次发生口角。愤怒之下,阿财搬出店内的瓦斯桶,打开阀门并点燃打火机,使瓦斯喷口燃烧。男子见状吓得不知所措,尤其事发地点邻近多栋民宅,若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幸好,周围群众及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制止了阿财的危险行为,未造成任何损失。
法官认为,阿财未能理性处理争执,选择在店面旁点燃瓦斯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也让男子感到恐惧。虽然阿财已承认罪行并与男子达成和解,获得谅解,但法官仍认为其行为不可取,最终依放火未遂罪判刑1年10个月,缓刑4年,期间需接受保护管束。法院还要求他向公库支付10万元,并参加2场法治教育课程。该判决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