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江姓男子在担任空军中尉期间,趁酒后深夜闯入下属寝室,对其强制性侵,包括搓揉对方下体、强行口交,并以摩擦双方下体满足性欲,持续约10多分钟后离开。事后,江男还传讯息对被害人说“爱你”。此事件导致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如今不敢在无灯光下睡觉。案件由台南宪兵队侦办后移送检方起诉。虽江男已退伍,但他始终否认指控。台南地院审理后,以现役军人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江男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案发经过
事件发生在2023年5月,江男酒后擅闯部属寝室,对被害人实施强制性侵行为。江男在案发后约三个月退伍。面对检方与法院的调查,江男坚决否认犯行,声称当晚只是想确认下属是否就寝,开门后发现对方在滑手机,于是爬上床抱住对方,因醉酒睡着,醒来后便离开,后传讯息“爱你”却又收回,表示怕对方误会。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表示,江男曾多次进入寝室拥抱他,最初两次未触碰下体,但第三次却升级为性侵。他事后向士官长详细回报,描述当时感到极度慌张与害怕。还通过讯息告诉母亲“那位长官又来了”,倾诉心情。被害人母亲回忆,当时儿子情绪低落,觉得部队环境恐怖不单纯,直到进一步询问才得知遭到性侵。此后,被害人连在部队过夜都不敢,心理创伤导致长期失眠,必须开灯才能入睡,并一度萌生退役念头。
法院裁判
江男的辩护律师主张,被害人未立即采集身体上的DNA证据,不足以证明性侵行为。但被害人表示,事发后虽有清洗身体,但向长官反映时并未获告知需保留证据,也不清楚该如何保存生物迹证。
台南地院审理认为,性侵案件并非必须以DNA检测结果作为唯一证据,结合被害人陈述及相关证据,认定江男对下属强制性侵属实。他的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权,造成极大身心创伤,包括对部队生活的恐惧和睡眠障碍。此外,江男拒不认罪,也未采取行动弥补受害者的伤害。基于江男的军人身份与行为恶劣,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