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岁华裔高三学生因危险驾驶导致印尼籍医生及其4岁儿子受重伤,今日在居銮推事庭被控两项罪名。被告不认罪,推事批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暂时吊销其驾照至案件结束。
被告郑亨利是居銮中华中学高三电科班学生。事发于今年10月23日下午,郑氏驾驶现代Santa Fe运动型休旅车,在金峦城大道撞上一辆第二国产Bezza轿车,致使车内40岁的印尼籍男子阿贡努格罗及其儿子重伤。
控状依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指控郑亨利鲁莽及危险驾驶。如罪名成立,他可能面临最高5年监禁及5000至1万5000令吉的罚款。
庭上,为让被告充分理解控状,法庭安排中文通译员协助宣读。辩护律师林进发请求降低保释金至3000令吉,理由是被告仍为学生且无收入,并表示其在案发后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推事慕斯达金最终裁定保释金为8000令吉,同时要求被告每月向居銮警局报到一次,案件定于明年1月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