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岁男子因在今年初用铁锤攻击妻子,致使她受到严重伤害并最终因脑部永久损伤身亡的案件,近日在诗巫高等法院上诉后被驳回。法院决定维持此前的判决,要求该名男子服刑30年,并接受18鞭的惩罚。

案件背景与判决
这名被告男子,依斯迈尔,于2024年2月8日在地庭因违反《刑事法典》第326条和第326A条被起诉。第326条规定,故意重伤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可处以罚款或鞭笞,而第326A条则规定,若罪行特别严重,刑期可达到原判刑期的两倍。案件中,依斯迈尔于2024年1月31日凌晨2时在泗里街的一间无门牌店铺内,使用铁锤袭击妻子,导致她遭受重伤。

依斯迈尔在地庭认罪,法院判处他30年监禁并鞭笞18次。他随后通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提出上诉。

上诉裁决与法院立场
诗巫高等法院法官黄祥忠在裁决中指出,尽管依斯迈尔在案件中承认醉酒且认罪,这些情节对于案件的判决权重有限。法官强调,醉酒不能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尤其是考虑到罪行的极端残暴性和对受害者造成的灾难性伤害。认罪虽有悔意,但在本案中无法减轻刑罚,因为受害者承受了长久的后果。

黄法官认为,30年的监禁刑期与罪行的严重性相符,并且有效地平衡了惩罚、威慑及社会保护的需要。同时,他强调,依斯迈尔的行为完全忽视了生命的神圣性及配偶的安全与福祉,理应受到严厉处罚。

案件细节
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依斯迈尔在2024年1月30日下午因饮酒遭受妻子斥责后,情绪失控,开始殴打妻子并施暴于继女。暴力行为一度暂停,但在次日凌晨,他再次对妻子和继女进行残暴殴打。依斯迈尔不仅用塑料椅攻击妻子,还将妻子的头撞向墙壁,接着拿出铁锤击打妻子的头部,导致她昏迷不醒。

随即,依斯迈尔与继女向邻居寻求帮助,并将妻子送往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妻子除头骨骨折外,还有多处伤势,且因严重脑部损伤需要进行手术。尽管进行治疗,受害者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结语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了案件的严重性,强调了暴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深远影响,决定维持原判,确保法律公正与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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