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岁男子在新加坡因试图追求一名21岁女销售员,被拒绝后却强迫她进行不当行为,最终在非礼和强吻后才放她离开。案件发生于2021年5月17日,地点为裕廊西岛景路的一间公寓。
嫌疑人梁伟宽(51岁)被控性侵,而受害者是一名来自马来西亚的女销售员。当时,她21岁,为保护受害人隐私,法庭决定不透露她的身份信息。
案件的经过显示,嫌疑人梁伟宽在2021年5月,曾到受害者的工作场所咨询家电购买事宜,并通过此机会取得了她的联系方式。之后,他对她产生了兴趣,并通过短信邀请她共进晚餐,然而,受害者明确表示自己已有男友并拒绝了他。
案发当天,梁伟宽再次联系受害者,要求与她见面吃饭。受害者希望能够当面拒绝他,并决定同意见面。然而,因当时正处于疫情期间,无法堂食,梁伟宽将她带到了事发的公寓单位。
在公寓内,梁伟宽以参观为名,将她引入房间,并将她困在床脚和墙壁之间。随后,他开始不当接触受害者,甚至要求她与他亲吻,声称如果她同意亲吻,他就会放她走。尽管受害者试图反抗,但最终妥协并吻了他。然而,梁伟宽却要求她接吻至少10秒,且必须“带感情”,接着他强行舌吻并再次非礼她。之后,他还强吻她的脖部,并继续进行不当接触。
受害者哭泣并求他放她离开,梁伟宽才同意将她送到公寓外,并为她支付了14元(约46令吉)的出租车费。
事发后,受害者通过视频通话向母亲诉说自己遭遇的侵犯,并因留下心理阴影而辞职回国。她在经理的建议下报警,案件被立案处理。
检方在案件陈词中表示,梁伟宽在施暴时使用了暴力,并恳求法官判处他12个月监禁及鞭刑两下。鉴于梁伟宽已年满50岁,检方要求法官考虑将鞭刑替代为额外的监禁期。
梁伟宽在庭上认罪,并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称自己只是想说服女销售员成为他的女朋友,并因一时冲动才犯案。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尽管梁伟宽做出了愚蠢的行为,但过程并未滥用受害者的信任,也未造成身体伤害或精神创伤。律师还提到,被告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并指出他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患有注意力缺陷和阅读障碍,恳请法官判处7个月监禁,免去鞭刑。
案件将于下月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