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裁定,内政部于2023年5月充公斯沃琪(Swatch)集团销售的172只“Pride”系列彩虹旗设计灵感手表的行动不合法,命令该部门需在14天内归还这些手表,总值约为6万4795令吉。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在今天的判决中指出,内政部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对斯沃琪专卖店进行的搜查并未取得合法的搜查令,因此该行动构成非法。斯沃琪集团(马)私人有限公司在去年5月13日至15日之间的11家零售店内遭到搜查,172只手表被充公,斯沃琪公司随后通过司法审查申请撤销内政部的决定,最终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法官表示,内政部在手表被充公后,才通过宪报发布禁令禁止销售“Pride”系列手表,这意味着斯沃琪公司在此时并未违反任何法律。因此,法院裁定内政部充公的手表应在14天内归还给申请人。
尽管法庭未命令政府支付赔偿金,法官表示,如果归还的手表出现损坏,斯沃琪集团可申请政府赔偿。
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沙列胡丁在判决后表示,将寻求上级指示,决定是否就此裁决提出上诉。斯沃琪集团的代表和律师未对判决作出评论。
此案中,斯沃琪集团的“Pride”系列包括六种以彩虹旗为设计灵感的单色手表,这些手表的表带上装有代表彩虹旗颜色的特别表扣,能形成完整的彩虹旗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