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田寮区月球路昨晚(24日)发生一起纵火案,一名32岁余姓女子因怀疑男友劈腿,愤而携带汽油冲至男友家中泼洒点燃。幸好火势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余女当场被警方逮捕,现因涉嫌纵火罪被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短暂交往引发激烈情感纠纷
据警方调查,余女与40岁林姓男子交往仅1至2个月,却发现男方另结新欢,令她怒不可遏。昨晚,她从台南仁德区携带一桶95汽油,驱车前往男友位于高雄的住处。在客厅,她将汽油泼洒后点燃,导致室内局部起火。

火灾未酿大祸 但损失显著
火势未迅速蔓延,消防队抵达前已被扑灭。然而,林男客厅的家具和地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现场一片狼藉。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纵火行为已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警方与专家观点:纵火罪行后果严重
湖内分局指出,余女因涉嫌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中关于纵火的规定,被依现行犯逮捕。根据法律,纵火危害公众安全者,可判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导致重大伤亡,刑责将更为严厉。

心理专家提醒,情绪失控容易导致冲动行为,尤其是在感情纠纷中。建议遇到类似情况时,理性面对问题并寻求亲友或专业心理咨询的协助,避免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毁掉自己的人生。

这起纵火事件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也警示人们在感情挫折中须保持冷静,避免因一时之怒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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