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武汉一名29岁女子小赵(化名)因长期对着电脑工作,导致眼睛干涩不适。为了缓解症状,她随手拿出抽屉中的眼药水使用,但事后视力突然下降到仅剩0.1。经就医检查,确诊为细菌性角膜炎,而根本原因是她使用了开封已久的眼药水。医生提醒,使用眼药水前必须仔细检查生产日期和开封时间,以免引发无法挽回的伤害。
小赵从事编辑工作,经常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逐渐出现眼睛干涩的情况。她找到一瓶眼药水,确认其标注的保存期限还有近一年,便放心使用,症状也迅速缓解。然而,次日她的眼睛开始红肿流泪,分泌物异常增多,视力逐渐模糊,这才急忙到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就诊。
经过检查,眼表及角膜科副主任医师陈翔熙发现,小赵的角膜红肿并伴随严重发炎,视力下降至0.1。当检查她所带的眼药水时,发现这瓶药水已经在半年前开封使用过,由此判断感染是由使用「过期眼药水」引起。
面对诊断,小赵感到困惑,因为药水的保存期限明明还有一年。对此,陈翔熙解释,眼药水的保存期限仅适用于未开封的情况下。一旦开封,药液会接触空气,容易被微生物和细菌污染,存放时间越长,滋生细菌的风险越高。因此,开封后的眼药水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尤为重要。
陈翔熙提醒,不同种类和包装的眼药水开封后有效期不尽相同,大多数为一个月,有些甚至仅限一周或24小时。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超过开封期限即使药水外观正常也不能继续使用。此外,眼药水是个人用品,切勿与他人共用,以免交叉感染。